开封恒企会计培训学校

185-3873-1559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的规定

编辑:开封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5-10-10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的规定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五条规定,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,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,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;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,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,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。

开封恒企会计培训学校:http://386.qxqyw.com


上一篇:新营业税政策下转包工程的纳税筹划

下一篇:国税函[2009]520号的规定

联系方式

选择专业时,如果犹豫不定,不知道选择哪个比较好,敬请致电,专业的咨询老师会为你解答。

  • 报名热线:185-3873-1559
  • 咨询老师:杨老师
  • 点击咨询:

友情连接:

关于我们|联系我们|网站地图

QQ咨询
在线咨询
在线报名
185-3873-1559
返回顶部